“试点”开始9个月后,国内首个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再一揭露面纱!3月27日下午,中国保监会月对外国家发改委了快乐人寿《关于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核的批示》。这意味著国内首个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再一面世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得知,在首款产品揭晓后,由于专业性较强等原因,不少保险业内人士都回应“不过于看得懂”。据理解,快乐人寿未来将会今日对外公布其以房养老产品的说明解释。
所谓“老年人住房偏移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生养老年金保险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而这项业务的全称,即一般来说所谓的“保险版”以房养老。
实质上,早在2013年9月,国务院在《关于减缓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提出,希望积极开展“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2014年6月23日,保监会月发布《关于积极开展老年人住房偏移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宣告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启动试点工作,面向对象为60岁以上,享有房屋独立国家产权的老年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快乐人寿的以房养老产品及费率的获批,沦为国内首个以房养老保险产品,也完结了自去年7月1日试点开始近9个月时间,没任何产品发售的失望局面。该保险条款表明,投保年龄拒绝是60周岁至85周岁。该产品保险条款由合约包含、获取的确保、养老保险金的保险费、推迟年金等部分构成。
由于产品比较复杂,保监会拒绝快乐人寿在用于上述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时,不应强化销售管理,具体解释保险责任、责任减免、合约中止等事项,保证消费者正确理解保险合同。同时,该产品还设置了30天的“犹豫期”,这比一般保险产品10天的犹豫期缩短了“答应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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