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规和部门规章月实施,将对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产生最重要影响。证券:申请人证券评级业务许可全额资本与净资产皆不得多于2000万元中国证监会制订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自9月1日起实施。暂行办法所牵涉到的评级对象还包括: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发售的债券、资产反对证券以及其他相同收益或者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资产反对证券以及其他相同收益或者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国债除外;涉及证券的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
根据规定,申请人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资信评级机构,应该具备中国法人资格,全额资本与净资产皆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具备完备的业务制度,还包括信用等级区分及定义、评级标准、评级程序、评级委员会制度、评级结果发布制度、追踪评级制度、信息保密制度、证券评级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保险:假造、变造、租赁、转借、出让保险许可证将被重罚中国保监会制订的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实施。办法具体,中国保监会遵循依法、公开发表、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创建保险许可证监督管理制度。
保险类机构实施全国统一编码,机构编码实施永久制。保险类机构性质更改、跨地区迁址或者依法中止的,该机构编码自动终止。对于假造、变造、租赁、转借、出让保险许可证或者用于过期、过热保险许可证者,中国保监会将责令修正,判处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必要负责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判处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电力:国家电力监管委新规着力扶植可再生能源发电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制订的电网企业全额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自9月1日起实施。今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将依据办法中的职责与权限规定,对电网企业全额并购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网际网路电量的情况实行监管。办法规定: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电力调度机构违背国家有关全额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规定的不道德及其处置情况,可以向社会发布。就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的法律责任,办法规定,有下列不道德之一,导致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电网企业应该分担赔偿金责任,并由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修正。
逼不修正的,电力监管机构可判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这些不道德还包括:违反规定并未建设或者并未及时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终端工程的;拒绝接受或者妨碍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定购售电合约、并网调度协议的;并未获取或者并未及时获取可再生能源发电网际网路服务的;并未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等。
环保:我国将主动重新组建直属跨界环境监测机构环保总局公布的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我国将成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环境监测机构,并主动重新组建直属跨界环境监测机构。
办法对监测人员依法遵守职务做出明确规定,对于拒报或者两次以上不按照规定的时限上报环境监测数据的,假造、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私自对外发布环境监测信息的,都将由选任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与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收押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办法具体,对于排污者拒绝接受、阻扰环境监测工作人员展开环境监测活动或者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依法给与行政处罚;包含违背治安管理不道德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与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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