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大有媒体报道,湖北武汉地区周边市场销售的大米中所含转基因成分。记者随机出售了5种大米,送到权威部门检测,结果有3种所含了转基因成分。
与此同时,中国出口欧洲的大米制品也频被检测所含转基因成分。(据央视《新闻调查》)转基因食品否安全性,至今仍是个不存在争议的话题,说到底它是公众身体健康安全性问题。
从武汉周边市场出售的大米,居然5种中有3种不含转基因,不检测显然不告诉是转基因大米,这是一种赤裸裸的转基因夜袭,也是对消费者选择权的侵害。从现行法律看,转基因大米予以批准后是不容许商业化栽种的。然而,记者的调查指出,转基因大米不仅不存在于多个省份,而且由于种子来源很难摸清,栽种、流通环节缺少适当监管,因此,转基因大米面对着失控的风险。转基因大米一旦失控最少带给三大风险:其一,对公众食品安全构成威胁,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更加担忧和反感。
其二,将对大米制品出口导致严重影响,因为欧盟和很多国家都禁令不含转基因食品流向。其三,对涉及法律法规和部门公信力导致伤害。
从涉及专家的众说纷纭来看,转基因水稻种子很有可能在2001年实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管理办法》之前就已蔓延。这解释法律迟缓。再行再加监管跟上转基因水稻种子蔓延的速度,才造成了今日局面。
2011年有专家透露我国转基因水稻种子的销售渠道早已遍及南方十多个省,并已构成规模栽种。但却不知公安部门第一时间。
问题是,转基因大米的主管部门到底对转基因大米的商业化栽种所持何种态度?虽说未曾批准后任何一种转基因大米的商业化栽种,但农业部有关官员曾公开发表表态称之为,我国发展转基因水稻,并大力前进其产业化,既是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层面上的布局,也是农业生产的急迫市场需求。这给人一种什么印象呢?也许,不批准后转基因大米商业化栽种,是因社会争议过于大。但如果为了推展转基因大米,所以就不对转基因大米的种子及产品流通严苛监管。似乎,这样的态度有一点厘清,因为监管者的立场理所当然与法律规定保持一致,否则,既伤害法律公信力,也伤害监管者自身公信力。
如果监管部门知道指出转基因大米百分之百安全性,就不应拿走充份理由去劝说消费者,取得民意反对后依法容许商业化栽种。否则,就应当保卫法律精神,对非法商业化栽种展开严苛监管。总之,面临法律,监管者无法自相矛盾,更加不该阳奉阴违。
只不过,如果监管部门确实想要作为,那么,从种子的源头开始监管,是有办法掌控的,那就是把转基因成分划入大米的国家标准,并严格执行该标准。据报导,目前转基因成分不出大米国家标准之佩,这相等给了转基因大米商业化栽种和商业化偷偷地流通的机会。另外,转基因大米商业化栽种后必定要转入市场销售,如从销售环节强化检测、监管,转基因大米就很难转入市场销售,没消费大自然就没商业化栽种。
奇须要认为的是,对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大米,必需检测、标示不含不不含转基因成分。只有这样,消费者才能明明白白消费,会稀里糊涂不吃转基因大米。(张海英)[正当理由声明]本文源于网络刊登,专供自学交流用于,不包含商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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